“乡村振兴-金周农易贷”简介
为扎实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履行农商银行社会责任,深入贯彻“践行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宗旨,周村农商银行特推出“乡村振兴-金周农易贷”贷款,依托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淄博市农村产权交易网),充分满足辖区内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承接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产生的资金需求。
一、产品特点
“乡村振兴-金周农易贷”是指周村农商银行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村分中心提供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向在本行服务辖区的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满足其承接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产生的资金需求的经营性贷款。
二、服务对象
面向农村产权交易项目竞得人或中标人,户籍或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本辖区内且在当地有自有固定住所的自然人,注册地在周村区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三、服务范围
借款人承接的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包括:
(一)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行业等生产、仓储及运输设施建设;
(二)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道路畅通工程,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等直接服务村民集体惠农工程;
(三)农村物资采购项目;
(四)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农业设施、其他交易延伸的项目。
四、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近12个月成交项目交易额,自然人客户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申请贷款金额高于成交项目交易额标准的,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及资产负债情况合理确定授信额度。
五、贷款期限
根据借款人承接项目期限、自身盈利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自然人(不含企业主)贷款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企业(含企业主)贷款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六、贷款利率
借款主体及资金用途符合“鲁担惠农贷”、“创业担保贷”、“住建惠企贷”等政策的贷款客户,贷款利率优先匹配优惠政策;其他客户采用信用方式办理的,执行议价年利率5.5%;采用保证方式办理的,执行议价年利率5.0%;采用房地产抵押方式办理的,执行议价年利率4.35%;采用其他抵押方式办理的,执行议价年利率4.8%;采用质押方式办理的,执行议价年利率3.55%。
详情请咨询淄博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客服电话:0533-641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