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村民致富增收,助力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高青农村商业银行推出了向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股份制经济合作社等组织提供信贷资金的贷款产品“美丽乡村致富贷”,是用于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包括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资、农技、农机,农产品收购、仓储保鲜、销售、初加工,以及农业新业态等服务的项目)、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绿色循环经济类贷款。
一、贷款条件
(一)合作社须依法依规设立,持有有效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二)合作社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合作社理事长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党支部委员兼任;
(四)合作社及其理事长、最大出资人、理事长控股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涉诉未执行终结案件、无失信或被执行未履行信息、贷款及对外担保贷款五级分类无“正常”之外的状态、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连续90天以上或累计6次以上的逾期记录;
(五)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
(六)合作社申请融资及融资担保的决定须符合合作社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该产品使用前,需形成专项材料进行汇报,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办理;
(八)高青农商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对象
高青县内由村党组织主导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的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
三、贷款用途
贷款主要用于满足以下方面的融资需求:合作社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指县域范围内,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资、农技、农机,农产品收购、仓储保鲜、销售、初加工,以及农业新业态等服务的项目)、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绿色循环经济。
四、贷款额度
最高500万元(含)。
五、贷款期限
“美丽乡村致富贷”采用非循环方式,可根据开展项目情况合理确定授信用信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含)。
六、贷款利率
年利率执行不高于6%。
七、担保方式
采用保证或抵质押方式,由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及理事会成员提供担保,根据审慎原则,担保人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其年收入的5倍,若合作社或成员有可用于抵质押的资产,可以办理抵质押登记,抵押担保额度和保证担保额度能够覆盖贷款本金。
八、还款方式
采用等额本金、等额本息或采用分期还款方式,每半年还本比例不少于贷款总金额的5%。
详情请咨询淄博高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客服电话:0533-678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