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及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要求,进一步增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近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出台了《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现场管理暂行办法》。
一是强化交易现场管理,保障交易规范有序。建立“人、事、场”一体化管理机制,通过设立功能明晰的物理区域、规范人员流动和行为准则,有效提升现场组织效率和工作秩序,避免了因管理疏漏导致的流程延误或操作风险,为交易活动高效、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筑牢公平公正基石,提升交易公信力。细化现场行为规范、明确各类主体职责、强化通讯工具管理、严格评标评审纪律等多维度措施,切实防范人为干预和信息泄露风险,确保交易活动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强化应急处理能力,提升服务韧性。针对系统故障、突发事件、不可抗力等情形制定清晰应对流程,确保在突发情况下仍能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活动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提升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韧性和可靠性。
下一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组织开展《办法》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见效,着力打造更加规范、高效、阳光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