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淄博博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规范性评价情况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淄博博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专家抽取环节,未按要求回避前期参与论证的专家,违反了《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淄财采〔2023〕18号)淄博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性评价指标体系第20条。

根据《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淄财采〔2023〕18号)规定,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淄博博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扣分40分,规范性评价等级为“中”。

来源:淄博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