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县财政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专家、供应商: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全面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巩固深化改革成果,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2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pdf
淄博市财政局
2022年6月3日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县财政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专家、供应商: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全面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巩固深化改革成果,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2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pdf
淄博市财政局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