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国家、省、市陆续出台系列文件,规范砂石资源管理,明确砂石(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产生的砂石)属国有资源,要求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砂石料处置单位依法组织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砂石料进行拍卖,既保证了交易信息公开透明,交易行为动态留痕,交易过程实时监管,同时也有力打击了非法买卖、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此次规范从业务口径、交易流程、组织实施等方面综合考虑,对砂石料交易项目的实施做出了进一步规范化要求。
二、决策依据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鲁自然资规〔2023〕6号)、《淄博市工程建设项目砂石料利用处置监管细则》(淄自然规划发〔2024〕22号)等文件规定。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规范砂石料交易,理顺交易业务口径,压减进场资料,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砂石资源进场在线阳光交易,从而稳定砂石市场供应,有效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是梳理业务口径。通过与主管部门对接,研究相关政策文件,明确砂石(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产生的砂石土)属国有资源,砂石料交易业务口径由产权交易划转为自然资源交易。
二是明确交易方式。严格按照《淄博市工程建设项目砂石料利用处置监管细则》规定,明确砂石料交易方式为拍卖。
三是规范进场材料。梳理交易过程中的信息披露、风险提示、资金结算等要点,修订砂石料交易竞买协议。按照减材料、降成本原则,压减砂石料交易进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