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要点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立足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战略定位,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透明度、推动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 推动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通过编制要点,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任务,指导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编制要点的依据是什么?
答:从国家层面看,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紧扣“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导向。
从省市级层面看,要点直接依据《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淄博市据此制定的《实施方案》,将省市要求细化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可操作任务,确保上级政策在市级交易中心落地见效。
三、针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政务公开,在主动公开机制上有哪些特色举措?
答:此次主动公开机制紧密贴合公共资源交易“全领域覆盖、全流程规范”特点,并非简单罗列公开事项。在领域覆盖上,明确聚焦建设工程、政府采购、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农村产权等交易核心领域,确保交易信息“不遗漏、不缺位”;在流程规范上,创新建立“公告信息互审+不定期抽查”双重管控机制,避免信息发布“重数量、轻质量”问题,同时稳步推进“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打破传统招标信息“事后公开”模式,让招标规则更透明,从源头减少交易争议;在信息动态管理上,会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实时调整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确保公开内容始终与现行制度同步,避免出现“制度已更新、公开仍滞后”的脱节问题。
四、处理依申请公开时,面对涉及第三方权益或疑难复杂的申请,具体会如何操作以兼顾各方需求?
答:并非仅按流程答复,而是建立“分层沟通+会商研判”的处理模式。针对涉及第三方权益的申请,会先向第三方发送书面征求意见函,明确告知申请内容、第三方享有的异议权利及反馈时限,而非仅口头沟通,确保过程可追溯、权益有保障。对于涉及交易项目核心资料、影响面广或敏感度高的申请,会启动会商机制,由相关科室、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律顾问共同分析,判断信息是否符合公开条件、公开后是否存在风险,避免单一研判可能出现的偏差。同时,在整个办理过程中,会主动与申请人电话沟通,比如,询问“申请该交易信息是用于项目参考还是维权”,精准把握诉求后再针对性答复,减少“答非所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