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10个内设机构和8个分支机构。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承担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接待、值班、安全等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办理、重大课题调研、史志等工作。承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统筹建立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工作。承担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承担“第一书记”等外派人员管理。承担党组会议的组织以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承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等工作。

(三)业务受理科。承担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业务咨询、项目登记等工作。承担项目登记环节的见证工作。建设、管理和维护“三库”,制定并实施“三库”建设的标准和管理制度。组织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和身份识别、引导等工作,协调加强信用信息员管理。维护公共服务和评标评审区域秩序。承担受理大厅人员管理和秩序维护。

(四)建设工程交易科。制定房屋建筑、市政、公路、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规则、流程并组织实施。归口承担有关项目的场地安排、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和具体交易环节的见证工作。拟订交易文件标准化模板,完善突发性情况的应对措施,协助招标人择优选取中介机构,协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电子化交易。指导各分中心做好有关项目的交易工作。

(五)政府采购交易科。制定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医疗器械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等的规则、流程并组织实施。归口承担有关项目的场地安排、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和具体交易环节的见证工作。拟订交易文件标准化模板,完善突发性情况的应对措施,协助采购人择优选取中介机构,协调推进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电子化交易。指导各分中心做好有关项目的交易工作。

(六)自然资源交易科。制定土地和矿业权等自然资源交易的规则、流程并组织实施。归口承担有关项目的场地安排、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和具体交易环节的见证工作。承担土地和矿业权等自然资源出让主体保证金划转账号的安全运行、维护和管理,拟订交易文件标准化模板,完善突发性情况的应对措施,协调推进有关项目的全过程电子化交易。指导各分中心做好有关项目的交易工作。

(七)产权交易科(挂市产权交易中心牌子)。制定资产股权和环境权交易的流程、规则并组织实施。归口承担有关项目的场地安排、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和具体交易环节的见证工作。拟订交易文件标准化模板,完善突发性情况的应对措施,协助产权(委托)人择优选取中介机构,协调推进有关项目的全过程电子化交易。指导各分中心做好有关项目的交易工作。组织协调与山东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其他类产权和特种权交易的创新延伸服务工作。

(八)财务审计科。编报年度预决算,提出预算资金安排建议,协调加强绩效评价管理。承担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调加强各分中心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内控制度,组织协调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并实施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收退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分中心加强保证金管理,承担有关项目的资金划转和有关交易服务费的结算工作。协调入驻金融机构加强配套服务,组织开展金融延伸服务工作。

(九)信息技术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和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为公共资源全过程电子化交易提供技术支持。制定工程量清单造价等有关信息化接口标准。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的数据对接,为有关部门开通在线监督通道,加强电子签名、印章、证照、档案等技术应用。承担信息资源交互共享和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大数据分析、数据链管理、智慧交易的技术支持工作。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协调管理入驻软件开发、硬件服务、CA证书、咨询服务等机构的配套管理服务。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应用培训工作。指导各分中心做好信息化有关工作。

(十)监督科。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见证工作的监督考核,维护交易实施区域秩序,协调建立不良交易行为发现处置机制,协助做好异议、投诉等事项的核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和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协调开展跟踪服务,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共享、运用等机制,建设、管理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联系和指导市公共资源交易协会的工作。承担廉政文化基地、监控室及安保人员的管理。

机关党委。承担本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分支机构: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淄川分中心、博山分中心、周村分中心、临淄分中心、桓台分中心、高青分中心、沂源分中心、高新区分中心8个正科级分支机构,具体承担区县域内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

科室(分中心)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综合科

毕岩岩

0533-2270076

组织人事科

  哲

0533-2270098

业务受理科

  迪

0533-2270069

建设工程交易科

王鑫珠

0533-2270016

政府采购交易科

  健

0533-2270027

自然资源交易科

高祥锋

0533-2270037

产权交易科

郭海滨

0533-2270057

财务审计科

  宁

0533-2270086

信息技术科

何树印

0533-2270085

监督科

  蒙

0533-2270089

机关党委

张绪伟

0533-2270098

淄川分中心

  玲

0533-7015015

博山分中心

谢兴隆

0533-7015033

周村分中心

韩晓宇

0533-7015092

临淄分中心

朱玉国

0533-7015050

桓台分中心

许成旺

0533-7015113

高青分中心

  波

0533-7015138

沂源分中心

赵卫东

0533-7015149

高新区分中心

冯  鑫

0533-275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