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主城区排水渠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ZBFJSZ2026010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淄博市主城区排水渠道改造工程已由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淄发改项审〔2026〕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淄博市主城区排水渠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淄博市。

2.3项目规模:沿张田路(鲁泰大道-济青高速)、济青高速(张田路-润淄河)改造、建设排水渠道长度4.5千米,宽度12米-14米,高度3.0米;沿黄河大道(上海路-陶韵路)改造、建设排水管道,总长度2.8千米,排水管道断面尺寸d800-3.2米×1.4米。

2.4项目周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

2.5招标范围:勘察范围及工作内容:包含控制测量、地形测量(修测)、地下管线调查、地质调查、测绘、勘探、测试、室内试验等勘察测量各项工作。设计范围及工作内容:包含各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正式的设计概预算、协助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竣工图整理及后续服务等内容。

2.6成果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标段一:玉龙河排水渠道改造工程(鲁泰大道至现状重庆路路西)及黄河大道排水管道改造工程;

标段二:玉龙河排水渠道改造工程(重庆路路西至润淄河,含张田路桥拓宽改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4其他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信用信息将在评标系统中直接查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设计资质企业,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3家;

(4)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设计资质企业)的人员。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二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06月17日至2026年07月06日(北京时间,下同),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ibo.gov.cn/)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2访问方式: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库的成员可直接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https://ggzyjy.zibo.gov.cn/TPBidder/)。未进入信息库的企业登录网站后点击“登录注册”,免费注册(注册类型:交易乙方)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平台自动审核通过。咨询电话:0533-2270010,0533-2270016。

5、投标文件的上传

5.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栏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07日09时00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ibo.gov.cn/),登录开标大厅本项目对应标段,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3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建设工程”栏目《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等相关内容,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535。

6、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33-230289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标 人:淄博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耿峰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88号甲2号

邮 编:255000

项目负责人:刘飞飞

电 话:0533-276058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京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巩天芹

地 址: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113号傅山大厦816室

邮 编:255000

项目负责人:王宁

电 话:0533-3178816

2026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