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紧扣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共建信用体系为基础、共享公平交易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信用管理,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的“信”路径。
创新“信用+监管”模式,织密交易行为“约束网”。通过建立投标企业信用档案,归集履约情况、不良行为等数据,实现交易前信用核查、交易中信用比对、交易后信用追溯。依托数字见证技术,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围绕公告公示时限、投标文件内容、专家打分等关键环节设置精准预警指标,通过“系统预警-人工复核-重点提示”联动机制,实时向评标专家和行政监督部门推送风险提示。通过“信用档案”“曝光台”等栏目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立体监管格局。
推进“信用+数据”共享,夯实信用应用“硬支撑”。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以信代证”模式,投标人无需另行提供信用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可直接在系统内一键查询各投标人信用信息,有效减少了投标材料、节省了评标校验时间。推动跨部门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和协同监管,为实现精准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提供了坚实的数据保障。
深化“信用+服务”融合,释放惠企纾困“信动能”。大力推行正向信用激励机制。在电子保函服务方面,促成5家合作保函机构将费率由1.5‰下调至1‰,并全面实行投标保证金“自动退付”机制,系统自动识别并原路退还保证金。在小额工程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方面,2025年起对2000万元以下小额工程项目全面试行以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黑名单的主体依法依规限制参与交易。通过信用赋能交易、交易反哺信用的良性互动,持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